由近日的两则新闻联想起
发布日期:2015-08-21浏览:1891
一直以来,我们受到的教育都说君子应当耻于言利,舍生取义是高尚的,施恩图报是可耻的。不管做不做得到,从小我们没少背“生,亦我所欲也,义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取义者也……”之类的圣人言语,面对“义”,连“生”都要如敝屣般舍弃,更别说“利”,无形当中,把“义”与“利”如楚河汉界般对立起来。尤其在有宋一朝程朱理学盛行之后,对士大夫道德层面的要求几乎拔高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高度,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此之谓也。由于境界过高,常人难以企及,所以,难免出现不少假道学,伪君子,一边念着道德文章,一边把玩小脚女人,这里嘴里大义凛然,那厢内心龌龊阴暗,此类种种,不甚枚举,略过不表。
岔了,说岔了,又乱感慨鸟。
(一)
话说,有位82岁高龄的孙老伯,因救人一事引起轩然大波,事件回顾: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,旁边不少小年轻袖手旁观,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。大妈心存感激,打算登门道谢,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,宣传一下他的行为。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,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。
原来,问题不在于救人,而在于孙老伯救人之后要求对方找电视台报社表扬,被救者不解了,看客们愤怒了,人雷锋做个好事不也就回去后偷着摸着往自己日记中划拉几笔,凭啥你要求公众表扬,再说你一老汉,求那名,出那风头干啥?
孙老伯也满心委屈,老人说:“你们小年轻委屈我了,我提出宣传我救人,一是要教育当时在现场旁观而不救人的年轻人,二是想通过宣传感染更多的人来见义勇为。”
众说纷纭,议论声声中,大家争论的焦点在于做好事该不该留名,或者说施恩该不该图报,个人认为,只讨论这些,话题好像有点跑偏了,姑且不说孙老伯事后所说是否为真心想法,即便他要求对方公众表扬真为求名,我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妥。不由想起:
【春秋时期,鲁国曾制定了一道法律,凡有鲁国人如在他国看见同胞被贩卖为奴隶,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,那么回到鲁国后赎人的花费由国家给予相应的赔偿。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,很多流落异乡的鲁国人因此获救,得以重返故园。
后来,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,子贡是一个成功的商人,家境殷实,他从国外赎回来许多鲁国人,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,因为他不认为自己需要这笔钱,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。
孔子得知此事,非但没有表扬,反而大骂子贡,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,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。子贡很委屈,而其它弟子也十分不理解,孔子认为,世间万事,无非义、利二字,鲁国原先的法律,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“义”字(哪怕并不是我们所理解中单纯的“义”),只要大家看见落难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,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人,把他带回来,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,事后国家给予补偿,让行善的人不至于私人受到损失,而且能够因为他的义举而得到大家的赞扬,长此以往,愿意做善事的人会越来越多。
而子贡的所为,固然为他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,但同时,也拔高了大家对“义”的要求,往后,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,非但可能得不到他人的赞扬,甚至会招人耻笑辱骂,责问他们为何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,故而,子贡此举等于把“义”与“利”对立起来,不仅不是善举,反而是恶行。
果然,之后,很多人慢慢对落难同胞装作看不见,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,或者出于其他考虑不愿出风头,而有不少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终生无法返回故土,埋骨他乡。这条律法逐渐形同虚设,以致慢慢废除。】
由此事看来,孔夫子也不糊涂啊!
(二)
再说舟曲泥石流灾害后,CCTV2第一时间的读报节目用“大爱无疆”的主标题解读了舟曲县公安局民警冯青林的事迹:面对突然降临的灾难,冯青林的第一反应是赶紧抢救局里的办公物资。而县城的另一角,冯青林12岁的女儿却被泥石流夺去了生命,妻子受伤住进医院……。为了宣传主旋律本无不可,但令人骨鲠在喉的是媒体的报道角度,在昨天的央视新闻中,记者把话筒杵到冯青林脸上问他女儿的死,为了“配合宣传”,这位父亲难以表述真实的想法,那一刻他脸上的伤心、无奈与难堪,看了实在令人心碎。
我们的宣传机构好像脑壳坏掉了,几十年如一日地歌颂下列变态事迹:老婆生孩子不去医院,留在厂里拧螺丝钉;爹妈死了不奔丧流泪搞科研;下河里连救六七个人,自己老婆却被淹死;让自己的孩子辍学好供养前妻的孩子,而这些人都被冠以先进人物之类头衔。
在那些信息中,似乎总在暗示别人,为了所谓的国家财产(或许只是几张破桌烂椅),自己家人甚至自己的性命是可以置之不顾的……这是不是在侧面提醒:做好人,代价是很高的,做善事,就要有做孤家寡人的觉悟,真不明白,这是要鼓励别人多做好事还是为了打击别人的善心善举?
在上诉事例中,我们并没有看出他们期望传递的所谓光辉的人性,什么狗屁大爱,我只看到扭曲的价值观,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是没错,不过里面不也有个先后顺序的问题嘛?先是“老吾老”再“以及人之老”不是?
岔了,说岔了,又乱感慨鸟。
(一)
话说,有位82岁高龄的孙老伯,因救人一事引起轩然大波,事件回顾: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,旁边不少小年轻袖手旁观,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。大妈心存感激,打算登门道谢,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,宣传一下他的行为。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,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。
原来,问题不在于救人,而在于孙老伯救人之后要求对方找电视台报社表扬,被救者不解了,看客们愤怒了,人雷锋做个好事不也就回去后偷着摸着往自己日记中划拉几笔,凭啥你要求公众表扬,再说你一老汉,求那名,出那风头干啥?
孙老伯也满心委屈,老人说:“你们小年轻委屈我了,我提出宣传我救人,一是要教育当时在现场旁观而不救人的年轻人,二是想通过宣传感染更多的人来见义勇为。”
众说纷纭,议论声声中,大家争论的焦点在于做好事该不该留名,或者说施恩该不该图报,个人认为,只讨论这些,话题好像有点跑偏了,姑且不说孙老伯事后所说是否为真心想法,即便他要求对方公众表扬真为求名,我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妥。不由想起:
【春秋时期,鲁国曾制定了一道法律,凡有鲁国人如在他国看见同胞被贩卖为奴隶,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,那么回到鲁国后赎人的花费由国家给予相应的赔偿。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,很多流落异乡的鲁国人因此获救,得以重返故园。
后来,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,子贡是一个成功的商人,家境殷实,他从国外赎回来许多鲁国人,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,因为他不认为自己需要这笔钱,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。
孔子得知此事,非但没有表扬,反而大骂子贡,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,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。子贡很委屈,而其它弟子也十分不理解,孔子认为,世间万事,无非义、利二字,鲁国原先的法律,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“义”字(哪怕并不是我们所理解中单纯的“义”),只要大家看见落难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,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人,把他带回来,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,事后国家给予补偿,让行善的人不至于私人受到损失,而且能够因为他的义举而得到大家的赞扬,长此以往,愿意做善事的人会越来越多。
而子贡的所为,固然为他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,但同时,也拔高了大家对“义”的要求,往后,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,非但可能得不到他人的赞扬,甚至会招人耻笑辱骂,责问他们为何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,故而,子贡此举等于把“义”与“利”对立起来,不仅不是善举,反而是恶行。
果然,之后,很多人慢慢对落难同胞装作看不见,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,或者出于其他考虑不愿出风头,而有不少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终生无法返回故土,埋骨他乡。这条律法逐渐形同虚设,以致慢慢废除。】
由此事看来,孔夫子也不糊涂啊!
(二)
再说舟曲泥石流灾害后,CCTV2第一时间的读报节目用“大爱无疆”的主标题解读了舟曲县公安局民警冯青林的事迹:面对突然降临的灾难,冯青林的第一反应是赶紧抢救局里的办公物资。而县城的另一角,冯青林12岁的女儿却被泥石流夺去了生命,妻子受伤住进医院……。为了宣传主旋律本无不可,但令人骨鲠在喉的是媒体的报道角度,在昨天的央视新闻中,记者把话筒杵到冯青林脸上问他女儿的死,为了“配合宣传”,这位父亲难以表述真实的想法,那一刻他脸上的伤心、无奈与难堪,看了实在令人心碎。
我们的宣传机构好像脑壳坏掉了,几十年如一日地歌颂下列变态事迹:老婆生孩子不去医院,留在厂里拧螺丝钉;爹妈死了不奔丧流泪搞科研;下河里连救六七个人,自己老婆却被淹死;让自己的孩子辍学好供养前妻的孩子,而这些人都被冠以先进人物之类头衔。
在那些信息中,似乎总在暗示别人,为了所谓的国家财产(或许只是几张破桌烂椅),自己家人甚至自己的性命是可以置之不顾的……这是不是在侧面提醒:做好人,代价是很高的,做善事,就要有做孤家寡人的觉悟,真不明白,这是要鼓励别人多做好事还是为了打击别人的善心善举?
在上诉事例中,我们并没有看出他们期望传递的所谓光辉的人性,什么狗屁大爱,我只看到扭曲的价值观,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是没错,不过里面不也有个先后顺序的问题嘛?先是“老吾老”再“以及人之老”不是?